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简讯(200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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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05 |
本期目录
○蒋作君副部长调研指导广州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2006年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要点摘要
蒋作君副部长调研指导广州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最近,蒋作君副部长在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彭炜等陪同下,到广州市荔湾区、海珠区和天河区调研指导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在荔湾区华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蒋副部长询问了社区医生的工作、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和医保政策落实情况,对该区把社区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并给予优惠,大力推广适宜中医药技术等做法给予肯定。 在海珠区龙凤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蒋副部长视察了计划免疫规范化门诊,详细了解了计免工作在社区的落实情况,观看了他们自己设计制作的计免操作台的现场操作。 随后,蒋副部长考察了天河区林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功能落实情况,详细询问了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社区门诊服务量占全区门诊服务总量的比例等。蒋副部长勉励大家说:“温家宝总理视察过林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希望你们继续做好工作,不但要成为广州市的示范点,还要成为广东省甚至全国的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点。” 在林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蒋副部长与市、区政府和省、市、区卫生部门负责同志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彭炜副厅长汇报了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介绍了省委、省政府把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十项民心工程”,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创建“文明和谐社区”重要内容的做法。蒋副部长指出:政府以人为本,人以健康为本。他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提出了七个方面指导意见:一是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是和谐社会的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卫生工作的网底。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得好,可以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二是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深化卫生改革和进一步发展卫生事业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必然要求。三是社区卫生服务有自己的特点:社区卫生服务是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可以设立家庭病床,方便群众,同时为亚健康和健康人群服务,是针对群体服务,与医院服务不同。四是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要明确两点,首先要明确政府的职能,举办社区卫生服务,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多元化投入并举;其次要明确社区卫生服务的职能,开展预防保健和诊治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五是要注重社区卫生服务的综合性,要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综合卫生服务,对辖区的社区居民身体健康提供全面服务。六是社区卫生服务具有连续性,社区居民从出生到老都是它的服务对象。七是社区卫生服务的可及性。蒋副部长强调:可及性有两个含义,一是老百姓就医要近,二是费用方面,老百姓要能够负担得起。 彭炜副厅长就落实蒋副部长讲话精神提出了具体工作意见。
(根据《广东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通讯》摘编) 2006年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要点摘要 我司日前印发2006年工作要点,对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健康教育工作提出要求: 一、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和我国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研究制订相关配套文件,完善政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各有关方面形成共识,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卫生体制改革,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突破口,集中力量优先发展。开展管理干部培训,实施工作督导,培育和表彰先进典型,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的监督管理。实施中西部地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和重点工作项目,监控实施成效,争取中央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 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要准确把握政策要点: 1、坚持正确的功能定位和事业性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以预防保健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为主,实行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 2、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加快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改善服务可及性。 3、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普及岗位培训,推进规范化培训,加快全科医师、社区护士队伍建设步伐,吸引人才进社区。 4、改革社区卫生服务的管理体制。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政策,推行全员聘用制,服务绩效接受社区居民的民主监督。 5、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经济运行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投入机制。按照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属性,保证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投入,维护其公益性质和正常运转。科学、合理地制订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量化公共财政投入标准。对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政府应予以补偿。 6、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医疗保障中的作用。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将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保险资金支付范围,引导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7、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监督管理。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对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发展有序、监管严格、服务安全与有效。 8、鼓励创新。支持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实行社区用药政府采购、统一配送及零差率销售,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员聘用制,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评估和社区民主监督,健全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的业务技术指导,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模式,推进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突出妇幼卫生工作重点,全面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一)继续完善母婴保健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助产技术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争取早日出台,并组织相关培训。修改、完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组织起草《母婴保健行政执法规范》,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行政许可和监督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组织《母婴保健法》执法检查,开展母婴保健执法培训,提高各地母婴保健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继续加强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监督指导,组织调研,吸取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加强母婴保健法律证件信息化建设。开展基层证件管理人员培训,加大证件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证件使用率。讨论、制定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规范,指导妇幼保健机构加强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管理、服务的功能。强化妇幼卫生的公共卫生性质,争取政策支持,改善中西部地区妇幼保健机构基础条件,增强服务能力。 组织制定《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委托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对部分省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实验室进行质量控制;争取国内外援助,提高中西部地区筛查覆盖率,规范阳性病例的治疗。修订《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托儿所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提高群体儿童保健水平。为切实做好儿童铅中毒的防治工作,拟下发《儿童铅中毒防治规范(试行)》。 (二)继续加强“两纲”的组织实施和督导。2006年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将组织评估督导组赴31个省、区、市,对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情况进行评估督导。此次中期评估,除了解“两纲”中卫生指标的完成情况外,还将抽取部分地区,对指标中没有常规统计数据的孕产妇中、重度缺铁性贫血,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及婴儿母乳喂养率进行横断面调查。 (三)全面实施《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2002~2010年)》。组织起草《孕前保健工作规范》,强化一级预防。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基层妇幼卫生技术人员诊断、治疗和护理出生缺陷的能力。制定《行动计划》实施中期评估方案,开展监督指导,推进实施进程。开展预防出生缺陷工作经验交流及研讨,针对存在的问题,强化改进工作的措施 (四)继续实施“降消”项目,扩大成果,注重实效。“降消”项目已扩展到中西部地区的23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1 000个县。今年重点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的贫困救助资金管理,制定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规范、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规程。 (五)完成“九市儿童体格发育调查”数据分析工作。在2005年“九市儿童体格发育调查”现场样本采集及数据录入的基础上,完成资料的汇总、分析,掌握我国近四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儿童体格发育状况及发展趋势,并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对儿童体格发育的影响,提出今后发展儿童保健工作的思路。为充分利用调查数据,将召开调查总结会及成果发布会,并汇编调查资料,供国内外参考。 (六)努力做好婚检工作,继续加强宣传,积极探索婚前保健服务的新途径。开展关于婚检率降低引发公共卫生问题的研究,继续关注各地免费婚检试点情况。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做好部门配合,加强婚前医学检查管理,规范婚检内容,提高婚检质量,促进基层做好婚前保健服务工作。做好产前诊断质量控制,加大培训力度,以培训基地建设为基础,分级培训为原则,中长期培训为重点,培养专业人才队伍。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了解国外技术标准及规范,制定符合我国实际的产前诊断技术规范。将产前诊断纳入出生缺陷防治规划,加强监管,促进全国产前诊断工作全面、健康、科学发展。 (七)继续深入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争取早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意见》,从提高认识、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和分工、加强现有资金的合理利用、加大分级监督指导力度和信息上报等多个方面进一步促进该项工作的开展。继续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监督指导,协助基层进一步规范服务。继续开展逐级培训,加强各级专家队伍建设。 (八)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为项目实施和科学决策服务。做好监测和年报工作的3+1模式工作转换,进一步提高监测和年报数据质量和时效性。积极推进监测扩点工作,制定扩大监测点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编制培训教材,完成新扩点的培训,做好新旧监测点的衔接。全力实施财政部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开展以人群为基础的出生缺陷监测工作,为出生缺陷干预提供依据。继续开展监督指导工作,及时完成2005年监测和年报结果的发布。推进监测的电子直报工作,加强省级妇幼卫生监测网络建设。继续做好《妇幼卫生监测和年报通讯》的编写工作。 (九)进一步做好相关项目工作。组织专家对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教材、教学方法进行研讨、改编,以适合乡村医生的需求。探讨如何在乡级开展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工作。继续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人口基金和世界卫生组织合作,开展母亲安全、关爱儿童、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和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项目。 三、深入做好全民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一)加强城乡社区健康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相约健康社区行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根据《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应知卫生知识的基本内容。制定“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2006~2010年)”规划,推进“行动”示范县区建设。认真执行2005年中央转移支付健康教育与烟草控制项目。落实专家联系点工作机制,加强对城乡社区试点的指导。研究起草社区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和工作指南。加强全民健康素质指标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健康教育服务项目研究。加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组织应急预案制定与传播材料开发工作。 (二)积极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降低人群吸烟率。研究制定国家控烟规划,制定与实施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标准,加强公共场所禁烟等法规建设。重点开展第十九个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参加国际戒烟竞赛,增强控烟健康教育与戒烟服务能力。推动创建无烟草广告城市,开发奥运城市无烟环境建设等项目,加强青少年控烟,减少被动吸烟。 (妇社司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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