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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简讯(2006年第2期)
2006-12-05
 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简讯 ( 第2期) 

本期目录 
○我司调整加强妇幼卫生监测工作 
○南京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由政府无偿提供 
     ——《南京新建地区公共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 
○贵阳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实行单病种最高限价 


                                        我司调整加强妇幼卫生监测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出生率下降及城乡人口比例的变化,现行妇幼卫生监测系统已不能满足监测工作的需要,影响了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稳定性。为此,我司今年决定适当增加监测样本量,调整现有监测系统,使之更具科学性,更符合目前的实际情况。 
    国家级妇幼卫生监测系统的调整,以孕产妇死亡监测所需样本量及监测点为基础;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点,与调整后的孕产妇死亡监测点一致。监测样本量确定后,按全国总人口的城乡比例对监测人口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监测城乡人口比例与全国基本一致。国家级妇幼卫生监测系统包括337个区(县),其中城市127个区、农村210个县,同时开展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孕产妇死亡监测、以医院和人群为基础的出生缺陷监测。此外,15个省会城市仍继续开展以医院为基础的出生缺陷监测。原监测系统划分的沿海、内地和边远地区,按全国统一分类改为东部、中部、西部地区。 
    为提高妇幼卫生监测常规报告数据的时效性,及时为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从2005年第四季度开始,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和年报数据上报的时限实行“3+1”模式,即年度报表统计时限为上一年度第四季度和本年度第一、第二、第三季度。同时,开展妇幼卫生监测数据网络直报试点工作,目前有关软件补步设计已经完成,进入试运行阶段。 
(妇社司妇女卫生处) 

                       南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由政府无偿提供 
                                  ——《南京新建地区公共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 
    近日,南京市政府常务会通过了《南京新建地区公共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指引》主要针对城市迅速拉开框架后的新建地区,是为确保各类公共设施的“规划落地”,建立完备、安全、便捷、高效、舒适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全面提升南京城市新建地区的规划水平和生活环境质量而制定的。《指引》明确提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一类公共设施项目,其内容、建筑规模、用地面积和设置要求为刚性规定,位置应设在交通便利、环境安静地段,应有对外方便的出入口和无障碍通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建设应在获取土地后所有建设的第一时序完成,无偿交给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南京在新城区将全力打造“十五分钟健康服务圈”,构建健康南京。 (江苏省南京市卫生局) 

                                        贵阳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贵阳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于1998年开始试点,从2000年起在四个城区全面推开,经过五年的努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一是按照一个街道办事处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以下按人口数量、地域大小、居民步行10~15分钟就可就诊的规划要求,共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80个,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划数的904%,基本形成了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框架。二是各级政府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工作目标,建立了政府领导、街道办事处负责、卫生部门管理、医疗机构服务、居委会参与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三是建立了政府补助一点,居民建立健康保健合同交纳一点,开展医疗服务收一点,街道办事处、企业、居委会资助一点的社区卫生服务补偿渠道。四是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不断完善,通过提供方便、价廉、有效、安全的综合卫生服务,使社区居民得到了实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初见成效。 
    贵阳市政府加大社区卫生投入力度,纳入财政预算,针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基础设施设备配备以及人员培训、公共卫生等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工作,设立了专项经费。2005年,市、区政府又将城市人均2元的社区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人均4元,用于社区公共卫生工作补助。 
    从2003年起,全市分期分批将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工作移交给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了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的功能。同时,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中引入公共卫生监督内容,在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卫生监督办公室,配有2~3名专职卫生监督员,负责辖区内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2003年以来,市里投入100万元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网络,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实现了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网络动态管理。 
(贵州省贵阳市卫生局)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实行单病种最高限价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最近在全区三级甲等医疗保健机构中率先实行单病种最高限价。该院根据妇幼保健专科特点,对产科、妇科、儿外科等科所涉及的14个病种实行最高限价,平均降幅为33%,限价病种费用超出部分由保健院承担。这对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保健院还与在单病种最高限价范围的住院病人签订单病种收费协议,保证他们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维护其正当权益。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抄报:卫生部领导,全国人大、政协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部委,有关社会团体,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人口基金驻华办事处,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 
送发:卫生部有关司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省会市卫生局,卫生部有关直属单位,有关医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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