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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食品安全预警通告
东莞市卫生局(2008)第3号
2008-04-12

        进入4月以来,我市气温逐渐升高,个别地区出现因加工贮存食品不当而引起的细菌性食物中毒事故。市卫生局提醒广大市民:注意食品卫生,慎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细菌性食物中毒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夏季为其易发季节。其潜伏期一般在2至48小时之间,临床表现以急性胃肠炎症状为主,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部分可有发热、腹部阵发性绞痛、粘液脓血便或水样便。

        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食品加工生产和经营单位要把好原料采购关,做好禽畜肉、鱼及含蛋、奶或肉馅等富含蛋白质的食品或原料的冷藏工作,防止食物腐败变质;餐饮单位供应熟肉制品在出品前一定要彻底加热;生熟严格分开,防止交叉污染;集体食堂等集中供餐单位不外购熟食;切勿超范围、超能力加菜或供应烧卤熟食等凉菜。食品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及规范操作,严格执行肠道传染病的调离制度。广大市民应提高食品卫生安全的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权意识,不到无证照经营或卫生状况不良的场所去购买和消费食品,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应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如果出现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院进行诊治。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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